书里还有一个容易和伦理相对主义混淆的概念,就是伦理境遇主义。很多人觉得伦理相对主义有道理,不同的地方使用不同的伦理规范没有什么错,但我们刚刚讲,伦理相对主义会引出那么多麻烦。实际上,大部分人认同的是伦理境遇主义,就是客观原则应用于不同语境的时候会产生一些微调。这实际上是温和客观主义的一个分支,和前面所讲的伦理相对主义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哪儿呢?伦理境遇主义认为存在客观原则,我们首先要承认这个客观原则存在,然后在不同的情况之下灵活运用。但是伦理相对主义认为,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没有客观的原则。这就是本质的区别。大家可以考虑一下相对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区别。
这个作者说他曾经去过某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当时不太发达,他发现这个国家的楼道里都没有灯泡。他就问那个主人:“楼道里的灯泡哪儿去了?”主人说:“被隔壁拿回家了。”然后他说:“那干吗不装一个呢?”主人说:“没法装,因为只要装就有人拿回家。”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大家觉得自己不拿也会被别人拿走。这就是我们说,当这个地方的道德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你就能够看到这个社会会有多大的成本。我们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公共卫生间就不能有卫生纸,只要有卫生纸就会被人扯完。但是最近几年你会发现,城市的卫生间里可以有卫生纸了,没人去偷那个东西了,这就代表着我们的道德水平在逐渐地上升,我们在建立这样的规范。因为说到底,这种规范对所有人都好,如果每个人都去扯那个卫生纸,在你今天看来好像你沾了光,但长此以往不方便的一定是你。这就是整个社会为什么要道德,这倒好解释。
那再往后延伸,就出现了效用主义。什么叫效用主义呢?书里写了一个很好的思想实验:假设你和一个大富翁在荒岛上求生,大富翁没挺住,要去世了,去世之前给你留了一个遗嘱,委托你帮他打理2亿美元遗产,把账号告诉你了。他说:“我是纽约洋基队的球迷,我要求你把我这2亿美元捐给纽约洋基队。”他把这个遗嘱给了你,然后就死了。这时候飞机把你救回去了。你回到纽约以后,准备把这个钱捐给洋基队,结果这时候突然发现,非洲发生了很大的饥荒,很多孩子吃不上饭。这时候你想:富翁让我把这些钱捐给洋基队,他们缺钱吗?非洲还有这么多孩子吃不上饭。请问你会怎么选择?你会选择把这些钱捐给更需要的穷人,还是会选择遵守自己的道德承诺,把这些钱捐给富翁仰慕的纽约洋基队?这就是关于效用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实验,我们可以探讨一下。
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是用来解决应当如何生活,理解什么是善这样的观念,以及正当和错误如何界定这样的问题的。伦理学分成三个类别,第一个类别叫作描述性道德。描述性道德就是,我们可以收集中国人的伦理学有哪些规范、西方有哪些规范、非洲有哪些规范,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它们属于(各种社会群体的)具体的道德实践,这是一个类别。第二个类别叫道德哲学,就是我们今天着重要探讨的伦理学理论,比如道德有哪些原则,它们分别从哪儿来,这是一些哲学层面的讨论。第三个类别叫作应用伦理学,就是针对具体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样发表自己的观点,应该持同意还是反对的意见,比如关于堕胎的话题、关于自杀的话题、关于安乐死的话题等,这些话题其实都非常深刻且难以讨论,如果我们要进行表态的话,就要用到这里说的应用伦理学的方法。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就是,苏格拉底曾经说的“我们正在谈论的并不是小事,而是我们应当如何生活”,也就是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怎么样去区分生活中的善和恶,以及如何发表自己的观点。
首先我们来界定一下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讲,宗教和道德是两个范畴的问题,就是很多行为符合宗教的要求,但是它并不在道德的范畴之内。区别在哪儿呢?就是宗教以神为本,而道德以人为本。这就是道德之所以会跳出宗教范畴之外的一个原因。
第三个特点叫优先性,就是道德原则是一个具有主导性权威的条件,优先于其他的原则(比如审美的原则等)。在这些原则和道德原则发生矛盾的时候,道德原则往往是优先的。就拿审美来说,书里讲到保罗·高更的例子(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画家,也是梵高的好朋友,后来他间接地让梵高的精神失常),高更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和老婆,一个人跑去画画。从艺术的角度讲,他创作了那么多的画作,这是一件非常具有审美意义的事,但是大家都认为这个人的行为不符合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道德。这就是当不同的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道德的原则普遍具有优先性。
第四个特点叫作公共性,就是大家都知道这个道德原则。道德原则不是只有几个人知道的秘密,或者我们藏起来不告诉别人,那不能够被称作道德原则,而是成了你们几个人之间的一个约定。所以道德需要公开,有公共性。
但是你要再往深想一步呢?这个包容会不会过度到太包容了?什么叫太包容?比如希特勒所管理的那个纳粹德国,他们也形成了共识。在他们的文化中认为把犹太人驱逐出去,或者迫害犹太人是道德的,理由是为了整个德国能够发展得更好,为了整个欧洲能够发展得更好,他们能讲出特别多冠冕堂皇的话,并且真的在社会上达成了一致的认同。难道你认为文化的认可就可以使纳粹分子的屠杀变成了道德的行为吗?所以我们把这个主观相对主义和约定相对主义讲完以后,你就会发现,伦理相对主义的说法听起来是挺有道理的(就是不同时空、不同人群的道德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能深究,一深究你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听起来有道理,实则会产生特别多的麻烦和问题。这是第一个流派,叫作伦理相对主义。
他还发展出了双重效应学说。他说为了带来好的后果而做坏事永远是错的。比如灭霸(美国漫威漫画旗下超级反派)为什么非得打那个响指,非得去戴那个无限手套?他的理由是宇宙快要不行了,宇宙马上承受不了这么大的负担了,所以他要让宇宙中的人少一半,感觉自己为大家操碎了心。这就属于双重效应学说里已经界定过的错误的行为,就是你为了得到一个看起来好的后果而去做这些坏事,永远是错的。但是如果我们知道结果坏而去做好的行为,这是允许的。这个大家能理解吗?就是我知道我这样做可能会造成坏的后果,但这是我需要去承受的东西,我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我眼下做的这个行为是对的,但是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不好,你不能说这是不道德的,你可以说他不明智、不聪明、想不出更多方法,但是这种行为是道德的。
苏格拉底还进一步把它做了区分,就是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口吻说过,可能也代表了柏拉图的观点。他认为,价值分成内在的价值和工具性的价值。内在的价值是什么呢?就是你是不是一个好人,你的内心淡定不淡定,你的内心是不是足够稳定、和谐,这种就是内在价值。还有一类叫作工具性的价值。这里有一个争议,比如知识,在有的人看来它是工具性的价值,因为我学了知识能够拿到文凭,能够挣钱;但是也有人认为知识本身是内在价值,因为我获得了知识而感到开心,就像我们讲的,有纯粹求知的乐趣。所以,不同的人的划分是不一样的。苏格拉底说还有混合的价值,就是既然你分不清内在的和工具的价值,那像学习、知识、身体健康、美学等就是混合的价值。总之,我们可以把价值分成这三大类。由于这些价值很难以分辨,所以要想把这些价值厘定清楚,判断哪个比哪个更重要,哪个有更高的价值,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价值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你自己认为这件事有价值就有价值,还是外部的条件、外部的评论、社会的舆论认为这件事有价值,它才有价值?关于幸福有主观的看法和客观的看法,主观的看法认为“我觉得幸福就幸福,只要我内心幸福就行了”,客观的看法认为“你觉得你幸福,但是你跟别人比起来差太远了,你没有任何的标准”。所以像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就提出一个混合的目的,就是我们既可以追求内心的和谐,也要有自己的生活计划,也要能够跟这个社会的总体方向合拍。这是关于价值和善的探讨。总之,我们很难得出一个非常简单的结论,但是你要知道历史上有这样的观点。
这个作者说他曾经去过某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当时不太发达,他发现这个国家的楼道里都没有灯泡。他就问那个主人:“楼道里的灯泡哪儿去了?”主人说:“被隔壁拿回家了。”然后他说:“那干吗不装一个呢?”主人说:“没法装,因为只要装就有人拿回家。”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大家觉得自己不拿也会被别人拿走。这就是我们说,当这个地方的道德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你就能够看到这个社会会有多大的成本。我们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公共卫生间就不能有卫生纸,只要有卫生纸就会被人扯完。但是最近几年你会发现,城市的卫生间里可以有卫生纸了,没人去偷那个东西了,这就代表着我们的道德水平在逐渐地上升,我们在建立这样的规范。因为说到底,这种规范对所有人都好,如果每个人都去扯那个卫生纸,在你今天看来好像你沾了光,但长此以往不方便的一定是你。这就是整个社会为什么要道德,这倒好解释。
安·兰德在《自私的德性》里说,利他主义是自杀性的。什么叫自杀性的?就是我可以牺牲你,我可以牺牲你们这个地区。为什么?我不是为了我,我是为了别人,只要我不是为了我,那我就是利他的。既然我是利他的,你就不能够说我不道德。所以她说利他主义是自杀性的,你如果真的想要为这个社会好,你唯一能够把握的就是为你自己好。她提出了一个特别惊人的口号,叫“我即上帝”(我就是上帝),所以如果你能够服务好你自己,你就是服务好了上帝。如果每一个人都尽量地服务好自己,这个社会的道德就涌现出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每个人只需要为自己的生活努力,“看不见的手”自然会把你们协调在一起。这叫作伦理利己主义。
那再往后延伸,就出现了效用主义。什么叫效用主义呢?书里写了一个很好的思想实验:假设你和一个大富翁在荒岛上求生,大富翁没挺住,要去世了,去世之前给你留了一个遗嘱,委托你帮他打理2亿美元遗产,把账号告诉你了。他说:“我是纽约洋基队的球迷,我要求你把我这2亿美元捐给纽约洋基队。”他把这个遗嘱给了你,然后就死了。这时候飞机把你救回去了。你回到纽约以后,准备把这个钱捐给洋基队,结果这时候突然发现,非洲发生了很大的饥荒,很多孩子吃不上饭。这时候你想:富翁让我把这些钱捐给洋基队,他们缺钱吗?非洲还有这么多孩子吃不上饭。请问你会怎么选择?你会选择把这些钱捐给更需要的穷人,还是会选择遵守自己的道德承诺,把这些钱捐给富翁仰慕的纽约洋基队?这就是关于效用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实验,我们可以探讨一下。
效用主义的人认为,你不用管承诺的事,你就只要把这些钱捐给那些非洲人就好了。为什么呢?因为效用主义强调的是社会中善的最大化。就是我们做这个事对不对、合不合理、是不是好的,取决于你有没有让这个社会上的善变得越来越多,让这个社会上的美好变得越来越多。所以,你可以给洋基队得到这些钱打一个分,然后给非洲那些难民得到这些钱打一个分,算完以后,哪个效用大就把钱给谁。至于有没有遵守约定,答应别人的事有没有做到,是不用考虑的,因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效用,这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4)你不能够避免帮助别人。就是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你不愿意施加援手,这个社会也没法往前进行。
后来人们在博弈论中找到了一定的答案。最后博弈出来的结果是说,如果每个人都遵守规则,我们的效用会达到最大。比如,你是诚实还是不诚实呢?如果对方不诚实一次,你对他也进行不诚实的惩罚,但是一旦对方改正,你也改正。这是在博弈论大量的演练当中关于诚实与否的最终结论,这个结论得的分是最高的。所以,人应该保持道德。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流派,叫作德性伦理学。德性伦理学研究的是什么呢?他们认为前面那些流派的道德评判角度都不对,从动机、效用、结果的角度去做评判都不对,他们认为伦理学要评判的就是德性,就是一个人的道德水平。比如有两个人,一个叫约翰,一个叫吉尔,这两个人都给灾区捐款了,但是约翰捐款的原因是“我真的觉得他们需要帮助,我就捐款”,而吉尔捐款的原因是觉得“怎么大家都捐款呢,我如果不捐款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很心疼”,最后也捐了款。他俩同样捐了一百块钱,但一个是出于爱心,一个是出于“很心疼,但是不得不”,你认为谁的德性更高?
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是用来解决应当如何生活,理解什么是善这样的观念,以及正当和错误如何界定这样的问题的。伦理学分成三个类别,第一个类别叫作描述性道德。描述性道德就是,我们可以收集中国人的伦理学有哪些规范、西方有哪些规范、非洲有哪些规范,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它们属于(各种社会群体的)具体的道德实践,这是一个类别。第二个类别叫道德哲学,就是我们今天着重要探讨的伦理学理论,比如道德有哪些原则,它们分别从哪儿来,这是一些哲学层面的讨论。第三个类别叫作应用伦理学,就是针对具体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样发表自己的观点,应该持同意还是反对的意见,比如关于堕胎的话题、关于自杀的话题、关于安乐死的话题等,这些话题其实都非常深刻且难以讨论,如果我们要进行表态的话,就要用到这里说的应用伦理学的方法。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就是,苏格拉底曾经说的“我们正在谈论的并不是小事,而是我们应当如何生活”,也就是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怎么样去区分生活中的善和恶,以及如何发表自己的观点。
第三个特点叫优先性,就是道德原则是一个具有主导性权威的条件,优先于其他的原则(比如审美的原则等)。在这些原则和道德原则发生矛盾的时候,道德原则往往是优先的。就拿审美来说,书里讲到保罗·高更的例子(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画家,也是梵高的好朋友,后来他间接地让梵高的精神失常),高更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和老婆,一个人跑去画画。从艺术的角度讲,他创作了那么多的画作,这是一件非常具有审美意义的事,但是大家都认为这个人的行为不符合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道德。这就是当不同的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道德的原则普遍具有优先性。
我们在用道德来评判这个社会上的事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在评判四类问题。第一类问题叫作行动,就是他做这件事到底是对还是错。比如有一个歹徒在路上伤害一个人,那么这个歹徒的行为很好界定,是错误的,因为他伤害了别人。那么在旁边看的那个人,就有了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人会觉得“我必须挺身而出”,那么他认为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是一个义务性的行为;还有一种人觉得“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你让我站出来,可能也会对我造成危险”,所以他的行为变成了选择性的,就是自己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在遇到这种选择性行为的时候,可能大家对你没有太多的批判。但是假如你具备这样的能力,你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你看到旁边有一个人在伤害一个女孩子,你没有站出来,这时候你内心的负罪感就会很高,因为你觉得这是义务性的行为。所以我们基本上把行为分成义务性的、选择性的和错误的。错误的行为是很容易界定的,但是义务性的行为是不容易界定的,这取决于不同的道德观念,就是(不同的道德观念决定了)你会把它划定为义务性的行动还是可选择性的行动。所以,行动是我们经常评判的对象。